七、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服务首都建设创新型城市
积极营造有利于保险业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建立激励保险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护保险机构的创新积极性和创新利益,不断增强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创新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为本市各类创新活动提供保险保障和资金支持。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开发以奥运保险为重点的体育保险产品,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服务。支持保险机构为在京总部企业提供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一揽子保险产品。围绕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高端产业的战略规划,积极探索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制造业等重点发展领域保险业务,开发适合总部企业、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走出去”战略提供保险保障,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稳步发展个人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
大力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工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鼓励保险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投资理财、健康咨询等多种类、个性化服务。探索为创业投资企业研发、试制、生产及投融资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服务首都创新战略。
八、加强保险行业建设和监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进一步深化保险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强化法人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控责任,完善和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度。鼓励中外资保险机构加强沟通合作、协调发展,鼓励保险中介机构充分利用首都保险资源丰富的优势,在风险管理、产品开发、承保理赔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保险机构要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发挥保险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保险与消防、气象、防震、防汛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灾害事故综合预防和救助工作。
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解决误导消费、理赔难等问题。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挥其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保险行业标准和规则建设。加强保险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保险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