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产业开发带动人才开发,以人才开发促进企业发展。加大对自治区重点发展的优质粮食、水果、桑蚕、蔬菜等行业龙头企业人才开发的扶持力度,培养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与农户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对农户的带动、保护作用。力争“十一五”期间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队伍。
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计划。重点对农村优秀青年进行以科技知识为主的综合性培训,提高其科技水平和创新应用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人员,5年内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万人次。按照“设置一个岗位,开发一种资源、建立一批基地、形成一项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思路,加大实施“绿色证书”培训计划的力度,使持有“绿色证书”的农民数量大幅增加,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
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计划。大力加强劳务开发中的人才工作,积极培养外出务工人员的领头人和技术、技能人才,发挥他们在劳务输出中的带头作用,改善外出务工人员的结构,逐步实现由体能型向知识技能型转变,提升外出务工人员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全国知名的广西劳务品牌。五年内,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人数300万人。
第四部分 人才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党管人才原则是人才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要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制度,把人才资源开发列入“一把手”工程。在实施人才发展规划中,要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用人才小高地的思维统领人才开发工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小高地建设这个重点,引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其他不同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要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以及群团组织、民间组织在广泛联系人才、推进人才开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推进人才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
加快建立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办好人才市场的格局。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联网贯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实现人才市场一体化。充分发挥中心城市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的龙头示范和导向作用,重点办好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和中国桂林旅游人才市场等国家级人才市场,健全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与劳动力市场网络。积极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不断提高人才市场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水平。逐步推进人才市场的公共人事服务功能和市场服务功能的分离,健全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能,使其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调节、集聚和配置人才资源的主要渠道。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人才市场投入多元化与运营主体多元化的机制,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作用,促进人才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择人的就业市场机制形成。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发展和规范各种专业性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
围绕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合作等,构建跨区域、无国界的人才市场交流网络。加强以泛珠三角区域为重点的区域人才合作以及与西部和中部省区的省际人才合作,建立广泛的人才合作与交流平台,按照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推动人才资源的跨区域配置和协调发展。加强以东盟各国为重点的国际人才合作,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通过区内人才市场或主动进入国际人才市场参与全球人才竞争,不断提升人才资源跨国界、跨地区和跨行业的利用水平,使各类人才资源在更广阔范围和更高层次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营造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营造重才高效的公共服务环境。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和扩大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人事人才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政府公共人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认证制度。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提供广阔的学习平台,用五年时间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远程培训教育网络。建立关心人才、爱护人才、尊重人才的人才关爱制度。开展“转变作风、服务人才”的主题活动,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
创造有利人才成长和发展的法制环境。研究制定符合民族自治特色的地方人才工作法规,重点完成人才市场管理、人事争议仲裁的地方立法。认真梳理现行各类人才政策法规,对不完善的进行修改,不适用的及时废止。完善人才法制监督机制,加大人才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各级人事仲裁机构。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人才战略研究、人才资源开发理论与应用研究,注重开展切合广西实际情况的区域人才发展公共政策与方法研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人才人事工作,宣传我区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四、构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