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开发,依托高等院校,办好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基地,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加强对少数民族人才的选拔使用。大力培养青年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按照政策认真做好军转人才的安置和开发工作。注意城乡人才协调发展。注重老年人才资源二次开发。
(四)吸引各类人才以多种形式服务广西
进一步完善引才引智政策,落实鼓励留学人员来广西工作的有关规定,鼓励各类人才来桂创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通过挂职跟班学习、接收选调生等方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鼓励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支柱产业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充分利用政府组织和民间交流两种引进渠道,大力从海内外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层次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优秀青年人才。完善人才居住证制度,为不改变户籍或国籍来广西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与本地人才同等待遇,为他们提供更加灵活、便捷、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建立急需紧缺人才调查制度,定期发布年度人才开发目录,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健全留学人员服务机构,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广西留学人员联谊会、海外广西同乡会、广西海外交流协会等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强与海外留学人才特别是桂籍留学人才的联系。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
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包括品德、知识、能力等关键要素,体现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的多元化、社会化、科学化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公务员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量化政绩标准。研究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专业能力标准框架及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以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的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资质认证制度,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评价工作。发展和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质社会化评价认证制度和资质等级认证评价制度。
建立以岗位要求为基础、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分类制定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开展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认证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打破专业技术职称终身制为重点,制定以能力为导向,体现不同层次、不同行业、职位、层次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国外、境外专业技术资质证书的互认和合作。
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扩大高级技师、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范围,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探索技能人才评价新模式。进一步推广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及东盟各国的技能证书互认与合作工作。
(二)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深化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厅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全面推行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完善领导干部后备库,建立中青年留学回国人才库,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留学回国人员力度。注重从基层选拔和录用熟悉市场经济工作、具有复合知识和涉外工作能力的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积极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公务员交流,每年从各部门调整出部分处科级以上职位进行部门之间交流。结合对口联系县域经济和扶贫工作,结合当地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发展需要,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具有培养潜力、专业相近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不断完善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和党政干部正常离任机制。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完善政策、综合配套”的原则,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规范按需设岗、合理定编、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严格实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任用制度改革。鼓励事业单位实行项目任务聘用等灵活柔性用人方式,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国有企业管理者市场选聘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畅通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流通渠道,积极引导国有企业主动吸纳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科学反映能力与业绩水平,有利于激励人才的多元化收入分配制度。
稳步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各类津贴补贴制度,实施艰苦边远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制定稳定基层公务员的福利政策。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与公务员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对从事公益活动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动态管理,逐步扩大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量放开政策,允许其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损害单位权益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兼职。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加大推行年薪制力度,将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体系。坚持激励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奖惩分明,实现有效激励。制定自治区统一规范的人才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建立自治区级人才综合奖项,表彰在各行各业中对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
(四)完善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人才流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