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201线宣汉至南坝段和县道169线双河至宣汉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6年12月19日 川交发[2006]69号)
达州市交通局、财政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201线宣汉至南坝段和县道169线双河至宣汉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达市交建[2006]4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201线宣汉至南坝段38.04公里和县道169线双河至宣汉段21.5公里,按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分两期工程建成,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45号、川交公路[2005]85号和川交公路[2004]45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试收费期为2004年4月16日至2006年12月31日。经达州市审计局2006年第1号审计,认定该段路工程投资为16540.18万元(宣汉至南坝段为10189.37万元,双河至宣汉段为6350.81万元),其中无偿投资为12591.57万元(省交通厅补助1545.5万元,省以工代赈补助260万元,国债资金1000万元,地方自筹9786.07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3948.61万元。2004年4月16日至2006年2月28日试收费期共收取车辆通行费1326万元,已偿还债务320万元,付息335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审查,该路段已纳入你市“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中,目前已办理竣工验收,同意按政府还贷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工作由达州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收费期限按川交公路[2004]187号文执行。
四、收费站设置:在省道201线(K255+900M)处设置南岸1个收费站,收费通道4个。
五、收费标准为:
单位: 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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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
│ 标准 │ │ │ │ │ │
│站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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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收费站(K255+900M) │9.00 │18.00 │27.00 │36.00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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