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请企业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的有关项目执行、合作合同或协议、费用支出情况清单及费用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七)申请海外纺织工业园区的项目应提供省商务厅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八)申请引导其他纺织服装中资企业入园所开展的招商项目,须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厂房租赁、有关服务等合同及引进企业注册文件等复印件等;
(九)申请贴息企业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副本、银行贷款付息清单和支付利息凭证等复印件;
(十)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经商参赞处(室)意见(见附件5);
(十一)项目建设期间近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
(十二)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报送的凡与申请有关的外文资料,须同时报送中文译本,并将所有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第十二条 “走出去”专项资金的申请按行政管理级次,逐级申报。省直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出申请,其他企业按属地原则,经同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初审,择优推荐,由市州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
第十三条 “走出去”专项资金实行项目评审制度。湖北省“走出去”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及厅内相关处室组成“湖北省‘走出去’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主要由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 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的项目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审核决定后,联合下发项目批复文件。
第十五条 “走出去”专项资金一般采取事后申报的方式。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项目批复文件,省财政厅按预算管理级次将项目资金拨付给项目所在地财政局或省直企业。
第十六条 “走出去”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每年可以从年度资金使用总额中按不超过3%的比例据实安排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评审和监督检查等经费开支。
第十七条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时间等申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省财政厅将全额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请资格,并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经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湖北省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支持海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和引导集群式投资项目类)
申请单位(盖章): 金额:万美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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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名称│ │
├──┼───────────────────────┬─────┬───────────────────┤
│开户│ │ 账号 │ │
│银行│ │ │ │
├──┴───────────────────────┴─────┴───────────────────┤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注册│ │单位性质 │ │邮政编码 │ │
│资金│ │ │ │ │ │
├──┼──────────────┼───────────┼─────┼───────────┼────┤
│联系│ │电 话 │ │传 真 │ │
│ 人 │ │ │ │ │ │
├──┴────────┬─────┴───────────┼─────┼───────────┴────┤
│ 企业海关编码 │ │电子信箱 │ │
├─────┬─────┴──┬──────────────┼─────┼──────────────┬─┤
│上年度资产│ │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 │ 职工人数 │ │
│总额(万元│ │ │ │ (人) │ │
│ ) │ │ │ │ │ │
├─────┼────────┼──────────────┼─────┼──────────────┼─┤
│上年度利润│ │上年度出口总额(万美元) │ │上年度进口总额(万美元) │ │
│总额(万元│ │ │ │ │ │
│ ) │ │ │ │ │ │
├─────┴────────┴──────────────┴─────┴──────────────┴─┤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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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
│境外纺织工业园区项目批准文号 │ │
├──────────────┬─────┴──┬────────────────────┬───────┤
│ 园区所在国家(地区) │ │ 园区规划面积(亩) │ │
├──────────────┼────────┼────────────────────┼───────┤
│ 项目投资总额(万美元) │ │ 中方投资总额(万美元) │ │
├──────────────┼────────┼────────────────────┼───────┤
│ 园区拟引进企业家数 │ │ 园区拟引进企业投资总额(万美元) │ │
├──────────────┼────────┼────────────────────┼───────┤
│ 项目开工时间 │ │ 项目竣工时间 │ │
├──────────────┼────────┼────────────────────┼───────┤
│ 园区建设贷款额(万元) │ │ 已付银行利息(万元) │ │
├──────────────┼────────┼────────────────────┼───────┤
│购置土地、公共设施等费(万元│ │引导集群投资发生的组织协调推广等费用(万│ │
│ ) │ │ 元) │ │
├──────────────┴────────┴────────────────────┴───────┤
│项目介绍(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情况及需支持的内容等,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
├────────────────────────────────────────────────────┤
│企业声明: │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作出声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
│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
│ │
│ 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申请企业盖章 │
├───────────────────────┬────────────────────────────┤
│申请支持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 │
├───────────────────────┼────────────────────────────┤
│批复支持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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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负责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
│市、州、林区商务│ │市、州、林区财政主管部门初审│ │
│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意见 │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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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负责人签字 │
│意见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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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 │ │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 │ │ │
│ │ │ │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