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整产业结构。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推广“以禽代畜”养殖,减少家畜传染源。
(4)家畜查治。在重点村每年进行2次家畜普查,对查出的患病家畜及时治疗或淘汰。对新引进家畜进行查治,防止家畜传染源输入。
2.江滩环改灭螺。清除江滩杂柳、芦苇等1.9万亩,在高程较高、有螺分布滩地进行翻耕垦种灭螺。
(二)水利血防项目
1.通江河道护坡。对114千米有螺分布河道实施河道护坡,并在河口进行护坡硬化,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消灭河口钉螺,防止钉螺通过河道向内陆扩散。
2.切滩清淤。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对有螺河滩、湖滩进行清淤、抬洲降滩,清除滩地163万立方米,消除钉螺滋生环境。
3.涵闸改造。对无阻螺、防螺功能的72座涵闸进行改建,防止钉螺向圩内扩散。
(三)林业血防项目
在有螺江滩、湖滩种植适生树种,结合翻耕套种农作物,种植抑螺林2.56万亩,改变滩地生态环境,减少钉螺孳生。控制人畜粪便对滩地的污染,降低滩地感染性钉螺密度。
(四)渔业血防项目
在有螺低洼滩地实施挖池养鱼或矮圩高网养殖,完成养殖灭螺1.48万亩。
(五)卫生血防项目
1.查灭钉螺。对可能孳生钉螺的环境进行扩大查螺8154万平方米。对查获的钉螺进行解剖观察,掌握感染性钉螺分布情况。对复杂环境和边角滩地开展药物灭螺6511万平方米,降低钉螺密度,减少人畜感染。
2.查治病人
(1)整村查治。对所有重点村开展整村查治病工作,查病19.4万人,对查出的病人及时给予治疗。
(2)晚期病人救助。对重点村186名在册晚期血吸虫病人及新发现的晚期血吸虫病人,积极实施治疗救助。
(3)流动人群查治。对渔船民、水上作业人员等高危流动人群定期开展查治病。在长江等水域休渔期,及时组织渔民船民等水上作业人员开展普查普治,完成渔民船民等水上作业人员的查治病工作。
3.卫生厕所建设。结合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统筹规划、整村推进重点村改厕工作,管好人畜粪便,切断传播途径。拆除或迁移沿河、沿渠简易厕所,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7.64万座,防止粪便污染环境。加强对渔民和水上作业人员的粪便管理,在渔船民集散地、停靠码头等重点区域兴建无害化公厕,探索在水上运输工具上安装和使用粪便收集容器,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中。
4.健康教育。广泛宣传《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开展健康教育40.5万人次,引导疫区居民建立先进的生产方式、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疫区中小学生和水上作业渔船民、畜牧主的血防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血防教学计划、教材和课程,提高血防基本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