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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林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制订的《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日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林厅、省水利厅、
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 2006年7月)

  为加快我省血防工作进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苏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5-2010年)》,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血防工作方针,以消灭感染性钉螺和血防重点村(2003年以来发现感染性钉螺的107个行政村,以下简称重点村)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增加投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继续加大查灭螺力度的同时,花大力气加强人畜粪便管理,严格控制传染源,切实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努力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
  二、防治目标
  到2008年,以重点村为单位达到以下目标:
  1.居民和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均降至1%以下。
  2.除少量孤立的长江外滩,基本消灭重点村感染性钉螺。
  3.淘汰所有耕牛,全面实行以机代牛;牛、羊等家畜圈养率达100%。
  4.居民家庭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100%。
  5.中小学生血防基本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组织实施农业、水利、林业、渔业、卫生等综合治理项目,于2008年全面完成。
  (一)农业血防项目
  1.家畜传染源控制
  (1)以机代牛。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重点村耕作全部实行“以机代牛”,消除耕牛作为传染源的危害。
  (2)圈养舍饲。在有螺地带禁止放牧家畜(包括牛、羊、猪等),所有重点村的家畜全部实行圈养舍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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