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负责指导人武部职工工资调整、劳动工资综合统计上报、奖惩等。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依法指导、监督、检查人武部对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等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人武部机关编配的职工每年定额标准经费的拨付,指导解决人武部职工经费等相关问题。
军分区(警备区)后勤部负责职工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人武部职工使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其主要职责是:招收、聘用、调入职工指标的审核上报,工资福利调整、定级、工资改革、调配、人员交流、岗位调整、培训、年度考核、技术等级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奖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休、退职等审核报批工作。
(三)县(市、区)相关部门职责。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和人武部后勤科共同负责职工的使用管理。
县(市、区)人事局负责人武部职工工资福利的调整、劳动工资综合统计上报、奖惩等。
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依法指导、监督、检查人武部对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等管理情况。
县(市、区)财政局负责人武部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中心)编配职工每年定额标准经费、福利和省、市财政拨付的职工包干经费不足部分的补平以及人武部职工其他经费问题等。
县(市、区)人武部后勤科负责职工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其主要职责是:劳动工资综合统计呈报,申请招收、聘用、调入职工指标并具体承办招收、聘用、调入手续,工资福利调整、定级、工资改革、调配、人员交流、岗位调整、培训、年度考核、技术等级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奖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休、退职等事项的承办与报批。
(四)人武部内部职责分工。本着谁使用职工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军事科负责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中心)职工的使用管理等;政工科负责招收、聘用、调入职工的政治审查、平时的政治教育和入党(团)问题;后勤科负责承办职工管理业务工作、职工的计划生育和机关职工的使用管理等。
三、职工招收、聘用及调配
(一)招收、聘用。人武部招收、调入、聘用职工,必须依据编制,在编制员额内逐级申请,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军区后勤部审核汇总,由后勤部协同省人事厅将指标逐级下达至县(市、区)人事局。人武部与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办理招收、调入、聘用手续。拟招收、调入、聘用的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政审和体格检查,政治上可靠,热爱人民武装工作,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招收、调入、聘用。新招收、调入、聘用职工应依《
劳动法》和《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