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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残工委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的通知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及有关方面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加大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力度。
  4.建立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联、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提供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重大案件。
  5.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乡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司法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尚在运营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有关部门要采取妥善的过渡措施,保障以此为生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6.市和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援助对象;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维权机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残疾人维权岗建设,并通过法律救助热线、网上解答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7.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服务。
  8.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要严格按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大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力度;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推进社区和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各级残疾人服务设施要按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确保残疾人无障碍通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9.市和区县残联为残疾人配置无障碍专用车;大力推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10.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规政策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九)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服务和管理体系。
  ——市残联配合中国残联完成全国残联系统广域网建设;市和各区县残联建立局域网,实现网络互连和信息资源共享。
  ——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按照中国残联数据库标准建立和完善市残联系统综合业务数据库。
  ——依据中国残联网站建设指标体系,市和各区县残联建立健全残联互联网网站,加强管理,增强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系统,形成覆盖各区县、街道、乡镇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
  ——加强残疾人统计制度管理和统计台账建设,提高统计业务数据应用服务水平。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市残联和各区县残联建立健全局域网,逐步建立全市残联系统业务应用平台,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并实现与中国残联局域网的链接。
  3.按照中国残联要求,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系统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水平。
  4.进一步完善市残联网站,各区县全部建立残联网站。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加强社会宣传,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项目,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5.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站建设。形成覆盖各区县、街道、乡镇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全市残疾人求职招聘信息网络数据库,建立覆盖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等业务管理系统,与中国残联、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残联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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