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对外贸易水平。建设外贸强省,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营销体系。进出口总额保持全国领先。(省外经贸厅负责)
(2)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全省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全国领先。(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经济国际合作水平。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划保障和规划实施
(1)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省物价局牵头)
(2)积极提高消费率,最终消费率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3)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省财政厅负责)
(4)建立完备的规划体系、完善衔接协调机制、健全监督评估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主要改革任务
《纲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省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要求,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效率和公信力。(省编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行业中介组织发展。探索扩权强县、扩大县(市)经济自主权工作路子。(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立健全规划体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省国资委牵头)
5. 推进公有制经济改革,增强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控制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国资委牵头)
6.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省经贸委牵头)
7.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投资项目核准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8.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投向公共领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省财政厅、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实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市场的全面贯通。(省人事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