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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实施长江工程师计划、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和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推进人才柔性流动,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省人事厅牵头)
  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人才自由流动,健全完善用人机制。(省人事厅牵头,并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工以上的技能人才比例提高到30%左右。(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人事厅配合)
  8. 教育现代化工程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制度,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大体相当,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20万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重点建设20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建设100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服务量占总量的40%以上。(省卫生厅牵头)
  10. 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重大事故查处率达10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6.5%以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工程
  努力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加强就业指导,五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00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加快建立统筹城乡、覆盖广大劳动者的多层次社保体系,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高保障水平。(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省民政厅、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文化大省建设工程
  加强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江苏大剧院、江苏广电城、江苏省美术馆新馆、南京博物院二期等工程,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改善基层文化设施条件。(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省文化厅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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