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城市轻轨100公里左右。(省建设厅牵头)
加强航空建设,机场旅客客运量达到1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55万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 能源建设和保障工程
加强能源建设和电网建设,合理布局能源点,建立能源资源基地,保障能源供给,调整结构,新增电力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000万千瓦,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下降到63%左右,新能源电力装机比重提高到15%。(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促进新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省物价局牵头)
3. 信息化建设工程
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政府管理信息化,政府上网工程普及率、可上网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企业信息化;推进社会信息化,抓好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促进“三网融合”。(省信息产业厅牵头)
4. 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工程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供给体系,全省绝大部分地区一般洪水不受损失,安全抵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涝,淮北地区和沿海地区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省水利厅牵头)
5. 生态省建设工程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太湖流域COD、氨氮排放分别削减9.9%、5%,淮河流域COD、氨氮排放分别削减15.6%、5%。(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省水利厅、环保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区域大气环境治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主要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增加10%。(省环保厅牵头)
加强城乡环境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省建设厅牵头)
加大环保投入,全社会环保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左右。(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科技创新工程
实施4大类44个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9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以上。(省科技厅牵头)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提高到75%左右。(省经贸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授权量达到3万件以上。(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7. 人才强省工程
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工程、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省人事厅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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