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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建设城市轻轨100公里左右。(省建设厅牵头)
  加强航空建设,机场旅客客运量达到1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55万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 能源建设和保障工程
  加强能源建设和电网建设,合理布局能源点,建立能源资源基地,保障能源供给,调整结构,新增电力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000万千瓦,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下降到63%左右,新能源电力装机比重提高到15%。(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促进新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省物价局牵头)
  3. 信息化建设工程
  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政府管理信息化,政府上网工程普及率、可上网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企业信息化;推进社会信息化,抓好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促进“三网融合”。(省信息产业厅牵头)
  4. 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工程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供给体系,全省绝大部分地区一般洪水不受损失,安全抵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涝,淮北地区和沿海地区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省水利厅牵头)
  5. 生态省建设工程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太湖流域COD、氨氮排放分别削减9.9%、5%,淮河流域COD、氨氮排放分别削减15.6%、5%。(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省水利厅、环保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区域大气环境治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主要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增加10%。(省环保厅牵头)
  加强城乡环境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省建设厅牵头)
  加大环保投入,全社会环保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左右。(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科技创新工程
  实施4大类44个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9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以上。(省科技厅牵头)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提高到75%左右。(省经贸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授权量达到3万件以上。(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7. 人才强省工程
  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工程、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省人事厅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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