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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根据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点工程、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区和省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 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力争降低20%左右。(省经贸委牵头)
  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完成国家下达的COD减排15.1%、SO2减排18%指标。(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4‰。(省人口计生委牵头)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0%以上。(省卫生厅牵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省卫生厅牵头)
  城镇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城市绿化覆盖率40%左右。(省建设厅牵头)
  森林覆盖率20%左右。(省林业局牵头)
  2. 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地区耕地保有量情况。(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地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负责)
  3. 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省人事厅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重大工程
  对《纲要》提出的重大工程,省发展改革委要做好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分类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地区要加强配合,协力推进。
  1. 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工程
  建设7大综合运输通道,统筹各类交通建设,提高综合运输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建成高速公路1200公里、干线公路3000公里,建设7座过江通道,沿江沿海港口吞吐能力翻一番,整治内河航道650公里,新建铁路1000公里左右。(省交通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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