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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日本经贸合作的工作意见[失效]

  市政府给予经济顾问每年每人1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作经费。同时按其工作绩效给予下列奖励:按引进100万美元(实际到资额)奖励10000元人民币的比率和投产后前三年新增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1%给予奖励。经济顾问工作业绩由市外经贸局负责每年评估一次,涉及新增税额及地方留成部分的认定由税务及财政部门负责,评估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兑现奖励。对已落地的企业增资扩产做出特别贡献的项目可以作为个案处理,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市政府经济顾问的招商工作经费和奖励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五、加强招商平台建设,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对日招商
  1、发挥“投资福州”网站作用,开通日文招商网站,积极开展常年网上招商。通过上网发布招商信息,筛选一批前期论证缜密、发展前景广阔的大项目、好项目,进行网上推介,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2、与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投资促进机构、东海日中贸易中心、日中经济协会、银行等机构建立长期联系,了解和掌握日本企业投资意向,寻找招商线索。
  3、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赴日招商活动。采取投资环境宣传推介与具体招商项目洽谈相结合、大型经贸团组出访与小分队出访相结合、综合性团队招商与专业队伍招商相结合、推介重大招商项目与洽谈中小项目相结合等方式,密集式开展对日招商,不断提高招商实效。
  4、市外办对开展招商活动和洽谈项目的相关人员,其出访人数、次数和时间予以适当放宽。
  六、突出重点,促进现有日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引进技术先进的日资企业
  1、积极促进已在榕投资的日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在福州建成日资企业亚太地区生产基地。重点培育以下生产基地:一是以三菱(东南)汽车为龙头的汽车生产基地;二是日立数字映像视听生产基地;三是日立工机二期扩建电动工具生产基地;四是本田、雅马哈两大品牌发电机生产基地;五是东芝公司新型电光源生产基地;六是住友电装公司日产汽车线束生产基地;七是东北理光数码印刷机生产基地。此外,努力打造中日达马口铁生产基地;爱普生打印机生产基地;电产三协电子激光生产基地;NEG显像管玻壳生产基地等。
  2、加快引进软件开发、研发中心等项目,承接日本高端产业转移。利用对日合作的良好基础,借鉴和富士通合作的经验,打造对日软件外包服务产业链,重点引进具备对日软件出口能力和服务经验的日系软件企业,形成福州软件产业的国际品牌。支持推动东芝照明、日立数字、三菱汽车、雅马哈发电机等跨国公司企业尽快在榕设立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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