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抓好我市大宗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品种标准和农艺技术规范以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订,建立我市农业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推广,带动广大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大力推进农产品名牌战略,积极创建农业类名牌产品。把推行农业标准化、开展GAP认证与创建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力争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汕头特色农业名牌产品。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再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00项,新建25个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由市质监局、农业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共同承担)
(二)加快建立我市技术标准体系,促进汕头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一是充分利用好国家标准委扩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利契机,争取能在汕头市设立一批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及秘书处(TC/SC),发挥这个平台的作用,争取更多的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二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研制专家库,重点跟踪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食品医药、机械装备、化工塑料、工艺玩具、包装印刷、音像材料八大支柱产业的技术标准研制情况;建立与汕头市的全国TC/SC委员联系渠道,充分发挥TC/SC委员熟悉TC/SC运作规则和了解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动态的优势,通过会议、论坛、培训等形式发挥汕头市的全国TC/SC委员的作用;建立有效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和帮助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能更多地反映出汕头主要产业的技术优势和特点;三是利用汕头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快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管理、保护以及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机制,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使之真正成为抢占产业制高点的武器。 (由市质监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共同承担)
(三)引导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企业要主动加强标准化建设,自觉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着力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出口农产品等方面实施采标;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为载体,推广应用旨在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标准化技术,并逐步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每年在我市八大工业支柱产业中选择一批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工作。依托标准化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通过示范、培训和论坛等形式指导企业用好标准化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样板企业,全面提升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水平。 (由市质监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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