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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201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10100万以内。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育龄群众享有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推进,全省人民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实力明显增强,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体育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

  --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形成稳定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50万人以上(年均增加9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50万人(年均增加150万人),达到2300万人。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初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基本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由流动。

  --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适用于全体城镇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完善新的五保供养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援助,提高社会福利化程度。

  三、“十一五”时期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1.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从2007年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扩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维护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初中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降低辍学率,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区域内特别是县(市、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均衡配置城市教育资源,使城市居民、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能够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

  2.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在省辖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县(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加强薄弱高中改造和示范性高中建设。以农村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教育资源发展乡村幼儿园,提高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

  3.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6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以上。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新建、扩建一批职业院校,每个省辖市要重点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扶持建设100所县级职教中心、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加强高、中等职业教育的沟通与衔接,逐步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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