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门市:2005年8-9月,天门市干驿镇蒋寨村向7名应届大学生收取户口迁出费用 2400元。检查后,干驿镇政府已督促蒋寨村将违规收取的2400元全部清退。
天门市干驿镇党委已给予蒋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国万党内警告处分。
二、切实抓好新阶段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广大农民群众求发展、求公平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这对抓好新阶段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农村“三乱”,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新阶段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事关改革成果的巩固,事关干群关系的改善,事关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各地、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露头就打,以阶段性的成果推动整体性的突破。要动真感情,下真功夫,用硬措施,坚决制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
(二)严肃纪律,重点查处。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违规收费一律全部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因农民负担问题发生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领导不力、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要从省直部门抓起,省直各相关部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考核办法。要坚持实行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出台措施。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要做好规划,量力而行。要规范“一事一议”行为,防止通过“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