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快主要港口集疏运大通道建设。武汉、宜昌、荆州、黄石四个主要港口要适应进出港主要货物特点和市场变化的要求,建设和完善港口陆路集疏运大通道。武钢工业港区、舵落口港区、沌口港区、白浒山港区以及金口港区、军山港区、林四房港区进出道路,应与城市环线或主干道相沟通;武钢工业港区、林四房港区应建设港口铁路专线与铁路干线相连接;改造舵落口港区铁路专线,建设武汉市中环线谌家矶至东西湖段。荆州、黄石、宜昌市应尽快协调处理荆州港进出道路与荆江大堤交叉、黄石港戴司湾进出通道被堵、宜昌港万寿港区进出通道与沿江大道接口选定等问题,适时建设荆州港和规划建设的宜昌云池港区、黄石港棋盘洲港区铁路专线。
(二十)全面构建多种运输方式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武汉市要按照重点整合政府与企业、长江与地方、武汉与其他地区、水路与公路、铁路信息资源的原则,抓紧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长江水运、铁路两大集装箱中心的信息链接方案。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等部门要强化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信息平台规划与项目协调,积极促进公、铁、水三种主要运输方式及长江水运各个环节的沟通与协调,以建设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为重点,实现交通、海关、国检、税务、货代、船代等航运相关单位和长江干支流各地区之间的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联网核查,实现集装箱和单据的标准化、智能化,不断提高集装箱运输的通关效率和便捷化服务水平,努力降低相关企业的交易成本。
(二十一)制定多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的专项规划。交通部门和各主要港口要与所在城市的建设、铁路、机场、水利、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在制定港口规划的同时,制定水路运输与其它多种运输方式无缝链接专项规划。各主要港口要依据规划提出具体的建设项目清单和分年度的项目建设计划,落实好资金来源,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将规划与具体项目落到实处。项目资金的筹措要积极走市场化融资和招商引资的路子。武汉、宜昌、荆州、黄石市要将港口码头、集装箱多式联运链接通道、港口集疏运通道和水、电、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与城市空间布局相协调,与城市交通体系相衔接,并承担相应的投资与建设责任。
七、制订优惠政策,为长江水运业发展创造条件
(二十二)大力拓展航运投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合资合作,引进国内外著名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和有实力的货主投资,并参与港口建设、经营。加快港口、航运资本市场化步伐,支持港口、航运企业进入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基础设施,港口装卸、仓储等经营性设施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内河航道也可引进民间投资,并建立投资回报机制。推行港口建设的地主型开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港口建设实际,委托港口企业对港口、航道与周边的土地进行捆绑式统一开发,合理分配价值,统筹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