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06]6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和交通物流优势,进一步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现就加强“大通关”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加强“大通关”建设
(一)“大通关”是服务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大通关”建设,就是要通过优化配置口岸资源,运用现代管理、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单证流、资金流、货物流、信息流进行整合,使之合理、规范、畅通,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为企业提供最好的物流服务。通过20多年的建设,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武汉为中心,以宜昌、黄石为两翼,铁、水、公、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口岸体系。随着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对外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大,我省口岸外贸货运量快速增长,预计2006年将突破600万吨。加快“大通关”建设,充分发挥我省承东启西、接南连北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建立现代口岸物流体系,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是当前面临的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大通关”是改善和优化我省投资环境的必然要求。口岸是对外交往的窗口,反映一个地方的形象。随着我省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口岸环境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高度关注。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否方便地运进来,生产的商品能否快捷地运出去,成为外商投资决策所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把加快“大通关”建设、改善口岸环境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大通关”建设的目标。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口岸监管条件,建立完善的口岸综合服务体系,服务湖北,辐射中部,形成以长江为主轴、干支直达、水陆空铁联运配套的现代口岸运输服务网络。全力推进武汉实施民航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尽早将武汉机场建设成为连接东西、纵贯南北的现代立体交通枢纽。加强协作配合,简化通关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以下目标:水路运输48小时到上海,铁路运输24小时到深圳;进出口集装箱一般货物提发货水路运输在24小时内完成,铁路运输在15小时内完成,公路运输在8小时内完成,航空运输在10小时内完成。对企业在通关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进出口货物,要特事特办,尽量予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