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办法。建立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制度,从择校生收费中拿出10%以上用于资助贫困生。每年筹集资金6000万元,资助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从2007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开始,通过提供助学金的办法,使免除学杂费的中职学生比例三年内达到10%。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奖、贷、助、减、补”资助体系,确保大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高校学费收入的10%用于资助贫困生。城镇享受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发展职业教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整合资源,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筹措5亿元资金支持各地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设施完备的职教中心。建设10所示范性高职学校和10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100个国家级和100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到2010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政策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继续推进高校和高中“阳光招生”政策。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和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引导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普通高校校外办学、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切实制止和打击非法招生、违法办学行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
五、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逐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切实做好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禽流感等重大疾病和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有计划地分批改扩建139所县级医院、600所乡镇卫生院和1.3万个村卫生室。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年选派400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力争2008年试点县(市)基本覆盖全省,并逐步提高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功能完善,到2010年,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争取达到30%以上。积极实施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试点。省政府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区两级财政也要按国家规定安排专项经费。
推进惠民医院建设。各市州所在地城市在2007年至少建立1所惠民医院,力争到2008年每个县(市)城区建立1所惠民医院或1个医疗服务窗口。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将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改造成惠民医院。率先在惠民医院推行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合理的补偿机制。着力解决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服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