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饮水、抗旱排涝、农村能源、血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紧迫任务,必须科学规划,加快实施进度。
加快实现“饮水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标准、创新机制”的总体要求,筹资39亿元,优先解决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血吸虫病疫区等饮水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饮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村16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各地要把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源头上解决饮水安全隐患。明晰产权,分清责任,建立健全乡村水厂等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水质达标、良性运行。
加强农业排灌设施建设和改造。以中央和省投资为主,地方配套为辅,落实资金,明确责任,加强监控,用五年时间完成60处、102座、总装机50万千瓦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中小型排灌设施的改造要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多途径筹措资金,对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结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加强政策引导,组织群众大力开展农业排灌设施建设和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
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按照“一建三改”模式,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筹资18亿元,新建户用沼气180万户,到2010年,使农村沼气用户达到300万户,普及率达到30%。广泛开发可再生能源,推广节能灶、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技术的利用。适应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实施农村“户户通电工程”,五年内投资153亿元新建和改造农村电网,提高用电保障能力。
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抓紧建设新型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立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机制,每年投入800万元,控制、扑灭检疫性有害生物,发展病虫机械防治组织,力争“十一五”期末普及农作物病虫机械防治。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扶持良种繁育,保证国家强制性畜禽免疫覆盖率达100%。
有效控制血吸虫疫病流行。突出控制传染源和治理重疫区,到2008年末,以县(市、区)为单位,未控制流行的,要达到疫情控制标准。已达到传播控制的,要按规划要求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已达到传播阻断的,要防止疫情反复;出现疫情反复的,要重新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血防任务与责任,筹资28亿元,实行“综合治理,整县推进”。疫区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血防投入政策,制定具体的专项实施计划和方案,将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加快农村交通建设。实施“通达、通畅工程”,五年内完成投资235亿元,新建和改造县乡公路1万公里,新建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7万公里。实现乡乡通等级沥青(水泥)路,村村通公路,95%以上建制村建有候车棚或招呼站。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定额补助投资和统贷统还等政策,落实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在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比较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