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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做好工程规划

  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认真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水源严重污染和局部地区饮用水困难问题,统筹解决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并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和贫困村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今后,凡在年度当中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并且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履行审批手续。

  (一)科学制定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当按行政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当地水资源综合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规划要综合考虑水源和水质、水量的基本情况,合理布局。要加强对水源的可靠性论证,确保水源布局科学合理、水源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要优先考虑就近引用已建水利工程蓄水和水质较好的河水、山泉水、优质地下水等。要充分发挥现有的饮水工程的作用,积极发展规模供水,努力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统筹考虑工程的筹资方案、运行管理体制、水价方案、水源地的保护和水质检测体系等。对饮水不安全的乡镇、村,要逐户登记建卡造册,做到“规划建卡、按卡实施、项目公示、验收销号”。

  (二)因地制宜选择工程类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建设紧密结合,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要因地制宜确定供水工程类型,注意远近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修建集中供水工程;村民居住分散且水源条件差的地方可以修建分散式供水设施;淡水资源缺乏的山区农村可修建小型雨水集蓄工程;工程投资大、农民收入低的山丘区,供水系统可先建设公共供水点,但应确保村民取水便利。

  (三)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以省辖市为单元编报,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水利厅审批。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根据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结合全省总体工作部署,下达全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各省辖市根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

  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饮水安全工程建管模式明确、农民用水户协会已经建立、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已经确定跨行政村建设集中供水工程的,可在年度计划中一次性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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