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环保局负责落实。
四、关于围绕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目标谋划一批新能源项目问题
13.我省要抓住国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支持中部地区建设全国重要能源基地的机遇,调整结构,做好前期工作,提前谋划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努力把我省建成综合能源基地。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4.要加快核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候选厂址的各项建设条件,尽快编制上报项目建议书,争取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南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15.我省要抓住国家布局若干个500万吨煤炭液化项目的机遇,抓紧推动平煤集团等有条件的企业做好煤炭液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盘子。要加快发展秸秆发电,支持南阳天冠集团扩大生物乙醇燃料生产能力,努力使我省生物质能源产业走在全国前列。要围绕建设豫北、豫南和沿陇海线三大火电集群,按照“上大压小”原则,积极关停小火电机组,加快推进一批超临界火电机组和大中型热电机组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进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煤炭工业局、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16.要加快推进“川气入豫”、“西气东输二线”及成品油管道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五、关于工资制度调整和改革问题
17.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配合
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各地要在做好公务员登记、合理确定公务员职级的基础上进行公务员工资套改;同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统筹解决相关人员待遇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精神,凡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和补贴政策,我省都要用足用好,不折不扣地落实。省人事、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抓紧调研和摸底测算,8月底前要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意见的拟定工作,争取尽早兑现到人。
省财政厅、人事厅负责落实。
六、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财政支出管理问题
18.各级财税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到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及时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税务机关要在税收分析、评估上下功夫,特别要对县域经济宏观税负过低的现象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加强税源管理,切实抓好小规模纳税人和发票管理。国税、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以税源管理为核心,建立完善户籍管理、申报稽核、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协作联动机制。要注意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防止财政收入“虚高”现象发生。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