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市道路设施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段,要责成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或有关产权单位立即到场设置明显标志,并进行及时修复。
2.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好。严格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行车环境。
3.清理整顿城市客运市场,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有计划地组织搬迁。
2.对公安机关认定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的客运单位和个体客运车辆,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停业整顿工作。
3.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车辆的管理,禁止报废车辆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行车条件的车辆流向社会。
(七)教育部门。
1.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课时计划,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
2.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严禁中小学生在道路上从事体育活动。
3.会同公安部门认真查找学校内部及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尽快加以整改。
(八)卫生部门。
1.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就近抢救交通事故伤员的“绿色通道”,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系统反应能力,加快抢救伤员的速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死亡。
2.普及交通事故急救知识,培训急救人员,提高急救能力。
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共同推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百日行动相关工作,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各地要及时上报省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度,有关情况发送wujun22473@sohu.com或通过公安网上传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主页燉FTP燉事故科交换文件包中。同时,分别于7月30日、8月30日、9月25日以书面形式报省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