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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河南省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对缺失、污损的标志、标线及时补足、更新,一、二级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率要达到90%以上,标线设置率要达到80%以上,危险路口要设置减速带。

  3.按照《河南省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公铁立交整治。

  4.加强客、货运场(站)的监督管理,严格客运车辆日检制度。客运车辆每日出站前,必须由安检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辆客车必须配备安全锥筒、警告标志、灭火器、安全锤等应急设施。

  5.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必须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予以取缔。

  6.严格客运线路审批程序,不得批准开行夜间(晚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7.对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要会同公安等部门督促整改,在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按照车辆台数、线路里程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比例,对客运企业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8.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制定农村交通长远规划,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逐步实现村村通公交,方便农民出行。

  (三)农机部门。

  1.切实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严禁给无购车发票、无合格证等合法手续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核发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

  2.加强拖拉机安全生产管理。在农忙季节和农机作业高峰期,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等作业场所组织开展农机执法大检查,查处拖拉机载客等违法行为。

  (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督促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对公安部门排查出的隐患点段和危险路段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3.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五)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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