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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河南省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至9月25日)。

  第一战役:农用车综合治理(7月15日至8月25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对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此类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第二战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8月26日至9月25日)。交通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查找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隐患。

  第三战役:道路危险点段和新建改建道路隐患点段排查治理(7月25日至9月25日)。交通、建设、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通力配合,认真排查道路危险点段和新建改建道路隐患点段,充分利用夏季便于施工的有利时机,科学规划,及时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三)检查验收(9月26日-10月8日)。

  百日行动结束后,省政府将适时对各省辖市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事故起数大幅下降、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予以表彰;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
  1.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模式,向执勤一线倾斜,向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延伸,落实到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

  2.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完善恶劣天气交通安全保障预案,确保恶劣气候条件下和汛期的交通安全。

  3.加强客运车辆源头化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派出专门警力进驻客运场站,确保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对非法营运的客车、包车、无牌车、挂靠的客车,及持B证驾驶20座以上客车的驾驶人员,该扣留车辆的要扣留车辆,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

  4.加强“五进”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会同宣传、教育、司法、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积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5.充分发挥“农网”乡镇交通管理站协管员和村交通安全员的作用,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后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自觉拒乘农用车。

  (二)交通部门。

  1.把整治公路危险路段作为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及时进行整治,对省、市、县(市、区)督办的公路危险路段要制定专门整改方案,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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