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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名称 │ 栏目说明 │ 保障形式 │ 保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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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长信箱 │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问题及投诉│ 栏目共建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
│ │反映等 │ │各部门各省辖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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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咨询 │省政府各部门就网友有关问题咨询进行网上│ 栏目共建 │ 省政府各部门 │
│ │解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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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访谈 │省政府及各部门、各省辖市政府领导与网友│ 栏目共建 │省政府各部门各省辖│
│ │在线交流 │ │市政府河南日报报业│
│ │ │ │ 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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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的诠释解读 │ 栏目共建 │省政府各部门各省辖│
│ │ │ │ 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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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政议政 │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提出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 栏目共建 │省政府各部门各省辖│
│ │建议 │ │ 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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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博客 │省政府各部门工作经验、工作札记、政策文│ 栏目共建 │ 省政府各部门 │
│ │件解读、网友问题解答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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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评议 │网上调查、行风政风评议、网上征询、调查│ 栏目共建 │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
│ │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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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举报 │网上提交举报信息 │ 网站链接 │ 省监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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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热线 │公众生活中常用的咨询电话、服务热线及投│信息报送网│各相关部门各省辖市│
│ │诉电话 │ 站链接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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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服务区栏目内公民办事服务和企业办事服务“内容说明”中的:
“相关信息”包括:相关法规、相关表格、常见问题及解答等内容。
“办事指南”包括:办事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受理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省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将根据需要不断进行调整。
附件2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具体要求
为切实做好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效实现信息报送、网上抓取、栏目连接、网站链接等内容保障方式,确保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充实,信息及时更新,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内容保障方式的确定
在《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以下简称《保障方案》)中保障方式明确为“信息报送”的,按照“内容说明”予以报送;保障方式明确为“网上抓取”、“栏目链接”、“网站链接”的,其相关栏目内容要在自己的网站上落实;保障方式中并列“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上链接”的,相关单位要选择确定一种保障方式,其相关栏目内容予以报送或在自己的网站上落实。
为确保各种保障方式的有效实现,省政府办公厅将尽快制定下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格式规范》。
二、栏目内容的报送、发布、更新和办理
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请于8月30日前报送《保障方案》中确定的“信息报送”类内容和自行选择确定采用“信息报送”方式的栏目内容,并标注栏目名称,不得有遗漏和缺项,以确保报送内容的完整、准确。信息内容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
电子信箱:hngov2006@126.com
联系人:辛 伟 0371-65908070
梅章华 0371-65795806
(一)概况区栏目内容。此类内容原则上于每年3月底更新一次。如有重大变更,相关保障部门应及时报送信息予以更新。
(二)政务信息区栏目内容。文件类信息(包括“政府公报”、“人事任免”)应在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政府机构”内容不得少项漏项,其机构、职能、领导及相关内容如有变动,应在其变动后1周内报送信息予以更新。政务动态类信息应及时报送或上网发布。
(三)服务区栏目内容。此类内容应在其变动后10日内报送信息予以更新或上网发布。
(四)互动区栏目内容。
1.“省长信箱”栏目内容的办理。省政府门户网站对“省长信箱”栏目收到的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及投诉,除重大问题及时办理外,原则上每周汇集分解转办1次。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周一上网查收“省长信箱”中涉及本单位的办理事项,除重大问题及时办理反馈外,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网上反馈。
2.“网上咨询”栏目内容的办理。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栏目中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有关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所咨询的问题超出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告知原因,提出建议。
3.“政务博客”栏目的开设。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申请开通本单位的“政务博客”后,要建立相应的更新维护机制,发挥其解读政策、宣传工作、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作用。
4.“领导访谈”栏目的开设。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领导访谈”栏目,对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行政措施及工作部署以访谈形式进行宣传。
省政府门户网站对互动区栏目的内容和开办情况,尤其是“省长信箱”、“网上咨询”栏目内容的办理情况,要适时监控、提供技术保障,不定期进行通报,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