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综合医院的合理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自治区卫生厅要制定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方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都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各地区要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要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居民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创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
(六)发挥中蒙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加快社区中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蒙医药服务设施和中蒙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中蒙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蒙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大力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蒙医药技术。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中蒙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中蒙医类别全科医师培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蒙医药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社区卫生服务中蒙医药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准入制度,明确社区中蒙医药服务内容和标准。
四、预防为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一)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及时掌握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地实施干预措施和预防保健服务,预防疾病发生。开展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社区康复、精神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工作。
(二)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在落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机构可根据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专科保健服务和家庭护理、临终关怀等延伸性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保护社区居民健康、提供不同层次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优势。
(三)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特色和优势,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作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点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和转诊、会诊责任单位,城市社区内大中型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和住院绿色通道,也可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实施业务代管制度。要有计划地安排中高级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和举办讲座,并根据社区需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护士听取相关病例讨论和学术报告。鼓励离退休医护人员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度,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转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服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