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特大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6.4 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负责。
  6.5 物质保障。由水上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提供保障。
  6.6 经费保障。
  救援船舶应急经费预算
  船舶类型〖〗 艘数〖〗抢险人员〖〗天/6小时〖〗所需经费(元)快艇〖〗16〖〗16〖〗1〖〗16000  大快艇〖〗 6〖〗18〖〗1〖〗36000  挂机船〖〗 6〖〗 15〖〗 1〖〗 26000  指挥船〖〗 2〖〗 6〖〗 1〖〗 19000
  水上特大事故(险情)应急经费由政府风险储备金或其他专项资金列支救援船舶、人员应急经费预算额,按每艘/天预算。其使用、保障和监督管理按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6.7 技术储备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李新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史金光市交通局副局长
  扈玉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郭耀宗、李万杰、杨型旺、崔胜桥、崔效敏、李柏青、赵民生、于转运、许占祥、李中衡

7 培训、演习、预案修订

  7.1 培训
  应急救援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上岗培训;常规培训按指挥部要求进行,培训计划由指挥部分级制定。
  7.2 演习
  (1)
日常演习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2)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年组织相关船舶进行一次演习,演习方案报洛阳市交通局备案。
  (3)演习结束后应作出评估和总结,演习费用各单位自行安排的应纳入各单位资金安排,县(市、区)组织的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3 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洛阳市辖区特大水上运输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预案的修改、完善、更新、备案、评审按照市政府安委会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由市交通局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水上特大事故(险情)应急预案,并报洛阳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洛阳市交通局备案。

8 附则

  8.1 工作要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