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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假日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对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事故有关防护措施的技术咨询。
  2.4 救援工作组及其职责
  2.4.1 现场指挥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旅游局负责现场指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掌握事故动态,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指挥救援。
  2.4.2 交通运输组:市交通局负责
  发生重、特大旅游事故应及时提供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救援物资和人员迅速到位。
  2.4.3 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负责
  事故发生后,在卫生部门统一指挥下,由医疗单位组成现场救援组,保证足够的救护车辆、医生及护士,配备必要的救护器械,对现场一般伤员进行急救;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转诊收治。
  2.4.4 气象预报组:市气象局负责
  在重、特大事故发生时,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气象信息,提供未来气象预测。
  2.4.5 物资保障组: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负责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按照制定的救援方案,安排救护器材和物资,及时拨付处理事故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2.4.6 现场通讯组:网通公司洛阳分公司、移动公司洛阳分公司、联通公司洛阳分公司、市供电公司负责
  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保障指挥部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通讯畅通。
  2.4.7 后勤保障服务组:市民政局、工商局、商务局、建委、林业局、环保局负责
  负责受害游客亲属的生活保障;保证救援前线人员的食宿和生活用品。
  2.4.8 宣传总结组:市广电局、洛阳日报社负责
  及时准确地报道事故救援工作,对在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时给予报道。
  2.4.9 事故处理组:市公安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负责
  搞好现场治安、安全及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负责事故勘查、认定处理或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工作。

3 内容与要求

  3.1 旅游景区(点)假日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3.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1.2 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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