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教育,积极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涯规划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熟练的职业技能、善于创业竞争的高素质劳动者。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院校综合办学实力
(十四)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要抓住国家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的有利时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重点支持,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10个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任务,尽快形成能力,发挥作用,确保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按期完成。
(十五)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职业院校。支持学校争创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到2010年,进入国家示范性学校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达到2-3所。同时建设一批示范专业、品牌专业,到2010年,建成50个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品牌专业。
(十六)实施职业学校资源整合计划。新建一所洛阳市职业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生源不足、基础条件差的各类职业学校,组建5-7所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中高等职业院校。
(十七)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在重点专业领域建设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配套、与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企业参与建设的市级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0个,特色实训基地10个。实训基地建设要采取建设项目引导的方式,向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类专业倾斜。
(十八)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开放性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由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共同规划,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以“双师型”教师培训为重点,兼顾学历提高培训、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能力培训,完成专业课教师全员轮训。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重视和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类专业教师的培养,培养一批重点专业领域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对教育质量较高发展势头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教职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