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把土地供应审批关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地条件审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内进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时,凡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必须有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的详细规划,否则,不予审批。在土地供应方面,凡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必须进入多层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一律不再单独供地。
(三)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的优惠政策
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区,除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利用新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外,也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的,不受用地指标、批次数量和具体建设项目的限制,按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上报,随报随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按低限缴纳。
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以通过协议出让和协议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可享受协议出让和协议租赁最低限价标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可以通过流转方式取得使用权。
凡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区的,其用地由市、县(市、区)政府直接批准供应。
对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税费优惠。对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配套费,一层全额征收,二层减半征收,三层以上免征;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免征建设配套费;将原有单层厂房改扩建成多层标准厂房的,不再增缴建设配套费和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化厂房建设单位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后,同级财政比照其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同级财政地方留成部分的税额,在第一年补助100%,第二年、第三年补助50%。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经营。多层标准厂房可以自用、出租、转让。
为加快工业园区多层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连续三年采取奖励、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或贷款担保费补助等方式对标准厂房建设速度快、规模大的园区和建设单位给予支持。
对新建多层标准厂房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不论投资主体,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审批、优先供地、优先规划、优先设计、优先施工许可。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市政府已成立了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解决所辖区域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的有关问题,并将多层标准化厂房区建设计划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多层标准化厂房区建设的服务、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