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规划和步骤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规划修编中,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设置工业区(含城镇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在规划的工业区内必须划定相应面积的多层标准厂房区,并在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城市规模控制图上标示出规划多层标准厂房区的四至范围和用地规模,城市规划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学编制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规划,多层标准厂房区规划要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修编成果一同上报审批,凡没有按规定划定多层标准厂房区或多层标准厂房区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修编成果不予验收。
  首期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规划应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建设方案设计工作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并报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2007年开始实施,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其中首期建设用地规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低于400亩;(2)河南省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不低于300亩;(3)偃师市、新安县、伊川县、孟津县不低于200亩;(4)宜阳县、洛宁县、嵩县以及涧西区、老城区、瀍河区不低于150亩;(5)汝阳县、栾川县、吉利区不低于100亩。
  各级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中,除必须在规划的工业区内明确划定多层标准厂房区范围外,还必须科学确定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规划控制性指标,确保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按照规划和计划顺利实施。
  四、政策措施
  (一)严把规划选址与建设审批关
  对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电子电器、生物工程、软件工程、服装工程、文化产品、科研、产品组(包)装、医药分装、仓储、物流配送等无污染型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区,购买、租用或自建多层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其他各类产品制造业、加工业,除工艺要求不能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外,都必须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区进行生产。对上述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新建工业项目,建设、规划部门要严格把关。凡是没有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的,规划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选址手续,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以及办理其他有关建设手续。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