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改善,发挥潜能的机会明显增多。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热爱祖国、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一大批残疾人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有的还成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省、市、县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机构单列;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绩,乡镇残联绝大多数配备了专、兼职理事长,部分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残疾人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
(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
“助残日”及其他重大活动蓬勃开展,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一些城市道路、商场、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部分市级电视台开办了手语新闻栏目,越来越多的影视节目加配了字幕;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来信来访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全省各类残疾人共308万人,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影响,他们的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推进。推进残疾人事业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意识;依法完善优待残疾人的相关政策,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