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皖政〔2006〕1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基本状况日益改善。
康复覆盖面不断拓展。13万名白内障患者经手术重见光明,3000名下肢残缺者经装配假肢站立行走,4000名聋儿配戴助听器并经语言训练后听见声音、开口说话,1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了助视器;为1000名麻风病人提供了辅助用具;2100名精神病患者经送药上门后病情好转。教育助学有新发展。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提高到75%、80%、80%;普通高校达线残疾考生录取率连续五年达95%以上; 资助各类残疾学生1万人次,投入资金500万元;20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劳动就业实现新突破。修订、颁布《
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165号令),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与再就业工程”,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4万多人,农村就业残疾人达到85万人。扶贫保障稳步推进。农村30多万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摆脱贫困;40万特困残疾人纳入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范围;城镇18万残疾人享受低保,7万残疾人参加了社会保险,30万贫困残疾人享受到减免照顾等优惠政策,减免各类税费600 万元。文体工作成绩突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特殊艺术取得新的成绩;残疾人体育进一步发展,在第六届全国残运会上取得8金8银9铜的历史最好成绩,在雅典残奥会上荣获5枚金牌;成功举办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第一届全省特奥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