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户调查: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或调查员对经过排查拟定的“零就业家庭”名单中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对有疑问的《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进行核实。
(四)非农业户籍人员与农业户籍人员组成的“零就业家庭”,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问卷》(非农业户)。
三、调查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1日)
市劳动保障局印发调查问卷及统计表格;召开区县劳动保障局会议,布置调查工作,对区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县召开街道(乡镇)会议,布置工作,对街道(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街道(乡镇)召开社区(村)会议,培训调查工作人员。
(二)调查实施阶段(1月22日至3月4日)
各个社区(村)组织调查人员在排查和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并上报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统计所属社区(村)的数据,并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上报区县劳动保障局。
(三)总结分析阶段(3月5日至3月18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汇总各个街道(乡镇)上报的数据,填写《北京市零就业家庭调查汇总表》,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一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报告要客观分析“零就业家庭”的现状,反映“零就业家庭”对本地区失业状况的影响,提出促进其成员就业的措施和建议。报告不低于2000字。
市劳动保障局在汇总各区县上报数据和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状况的报告,并组织研究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政策措施。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认真组织好调查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调查工作能够如期完成,各区县要加强调查的组织领导,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调查工作,做好各街道(乡镇)调查队伍的培训工作,并指导街道(乡镇)开展工作;各街道(乡镇)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作用,指导社区(村)开展调查工作;各个社区(村)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就业服务站和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深入到调查一线,做到情况清、数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