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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六)进行“一次家庭走访”:春节前夕,各区县要对确定援助对象的家庭进行一次走访,通过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心坎上。

  (七)争创 “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各区县要以本次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按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带动整体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此次“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是“两节”期间劳动保障部门为广大就业困难人员送温暖的重要举措,是各区县将其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县要作为2007年就业工作开局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精心安排,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加强系统内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广泛的支持与配合。

  (二)明确责任分工,注重援助效果。各区县要建立“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一对一服务,实行对口帮扶,注意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效果。将本次活动的开展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援助措施落到实处,帮助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困难。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要围绕活动的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橱窗、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援助月活动内容,突出活动主题,不断扩大再就业援助活动的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保证实效。各区县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局将对各区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了解具体实施情况,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统计,做好汇总。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援助月期间的各项统计工作,并于2007年1月19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计划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7年3月7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表1)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保险)处。

  联系人:赵子龙 蔡永健 联系电:63167973 传真电话:83172974

  附件:北京市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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