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建立城市长效化管理机制
  1、编制和实施《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在完善落实现有城市管理各项法规、规章的同时,规划期内陆续制订、颁布实施《西宁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西宁市水域、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绿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办法》以及有关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方面的法规、规章。
  2、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提高应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全面落实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和14小时巡查制、环境卫生联评等制度。按照《西宁市城市市容貌监管办法》的规定,各区政府、建设、公安、工商、园林、交通、民政、卫生、房管、文化、人防、旅游、电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4、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率。转变执法理念,实现执法重心从自然人到法人的转变;执法范围从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地区扩展,主要街道向居民社区的延伸;执法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执法业务考核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形成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新格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维护城市环境意识
  1、坚持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利用多种渠道,深入社区,通过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知识和城管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2、创办城市管理电视专栏;办好“西宁城管”、“城管信息”等内部刊物。经常性开展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浓郁的讲文明、讲道德、讲法律、守规矩的社会氛围。
  3、开展城市管理进校园活动。在各中小学开设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讲座,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培养青少年从小爱护环境,讲求文明的良好习惯。
  4、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和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用法规、规章教育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市民参加植树造林、清扫垃圾、治理“白色污染”等“全民动手日”活动,逐步培养市民自我规范、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习惯,形成共同遵守城市公共卫生秩序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
  全面启动城市管理队伍三年培训规划。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区域培训、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百分考核办法,落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岗位责任制和“五条禁令”,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要通过组织挂职锻炼和岗位轮换、干部交流、竞争上岗等办法,逐步形成能进能出,人尽其才的队伍管理新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