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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明确了235名执法人员公务员身份和执法资格,补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554名。规范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志,聘请省、市法学专家分期分批地进行法制和业务知识培训,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十五”期间,共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67期,培训执法人员、协管员12000余人(次)。实行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百分考核”和工资浮动制度,出台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五条禁令”和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素质,树立了良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形象。
  4、环卫作业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成立了西宁市垃圾处理公司,对沈家沟、刘家沟两个垃圾卫生填埋场实行承包经营,企业化管理。四区成立了环卫服务公司,政企分开,管干分离,积极开展环境卫生作业有偿服务。按照bot方式建设西宁市尹家沟垃圾卫生填埋场,通过公开招标,由民营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盘活环卫资产,对城市公共厕所、冷饮摊点实行了公开拍卖。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建成公共厕所36座。
  (二)城市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十五”期间,实施了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在主要街道、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并定点定时收集;对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车辆推行密闭改造,减少二次污染;对具备“双气”(暖气、液化气)条件的楼体垃圾道进行封闭,实行垃圾袋装化,并做到定时定点投放;对主要街道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环境卫生实行“一体化”作业和全天候清扫保洁;实行了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基本建立了城市管理基本经费保障体系。市区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日产日清,公共场所和城市干道、商业街清扫率达100%,比“九五”末提高了1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比“九五”末提高了30%。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楼体粉饰、灯饰亮化和旱厕改造三大工程,开展整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拆墙透绿、拆除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占道经营以及开展城市管理示范街创建等系列活动,实行城市管理14小时巡查制度,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区主要街道环境卫生保持了经常性整洁,实现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目标。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全市大力开展了园林绿化建设。建成了文化公园和劳动公园,完成了南山公园二期建设工程,开工建设了南山三期浦宁友好园、南凉虎台遗址公园和城南自然公园一期工程;新建街头绿地、小游园60余处;建成了新宁广场、中心广场、城南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广场等7处风格各异的城市绿地广场,总面积达38.1公顷;实施了南北山绿化工程。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新建增绿、整治扩绿、拆墙透绿、庭院补绿的“四绿工程”。开展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评选“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活动。城市园林绿化覆盖面积由2000年的1081.2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920公顷,园林绿化覆盖率由20%提高到25.6%;公共绿地由2000年的246.3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6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由4平方米提高到6.2平方米,200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创建为省级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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