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一卡通”在应用系统中,金融应用与非金融应用在组织结构上均独立运行。用户在POS机上消费是脱机进行的,消费金额直接从用户IC卡中扣除,POS机详细记录每笔交易的情况,并定期向银行及IC卡清算中心传输数据。
金融IC卡系统应用主要是电子钱包功能,电子钱包以城市居民小额购物、消费为主,并可进行圈存和余额查询等操作。
整个系统计划在未来的五年内,建成一个完善的“城市一卡通”消费网络,发卡量达到200万张,使长春市城市居民使用一张卡就基本能满足在公共领域的消费需求。
3.4 建设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指导思想,成立“长春市城市通卡建设管理股份公司”(简称城市通卡公司)。城市通卡公司负责“城市一卡通”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业务上接受市政府的指导和监管。
1.公司职责
负责全市“城市一卡通”的规划建设、资金清算、客户管理和系统管理,并对运营中产生的各种资金进行统一清分,以协调和保证各方的利益;负责制定“城市一卡通”的使用规则,包括购买规则、使用规则、服务内容和纠纷处理等。
2.注册资金
4000-5000万元人民币。
总投资1.8亿元左右(5年),资金筹措方案由城市通卡公司制定。
3.资金来源
本着平等、自愿,“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
一是吸引社会投资3000万元(占60%左右);
二是市公交集团、市轻轨公司等企业出资2000万左右(占40%左右)。以现金入股,或以市公交集团、市轻轨公司现有资金清算平台及轻轨公司在建清算系统,经评估后折价入股。
同时鼓励信息技术企业用资金注入或技术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一卡通”建设。
4.运营管理
(1)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管理、技术、服务、财务、市场等部门。
(2)董事会构成
董事长:由市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副董事长:由各投资方领导担任;
董事:各投资方按投资比例指定人员担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由董事会任命。
(3)监事会构成
主席:由市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副主席:由各投资方协商指定人员担任;
成员:各投资方派人担任。
5.收益分配
其运营收入所得,各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3.5 城市通卡清算管理中心的建设
城市通卡清算管理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数据交换平台,它既负责IC卡密钥的使用与银行的资金结算,又负责IC卡的充资和发卡的管理。
(1)城市通卡清算管理中心由各参股单位本着统一清算标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由城市通卡公司投资建设。
(2)长春公交集团、长春轻轨公司等企业已建立的结算平台,可作为法人实体的二级结算平台与清算管理中心进行联网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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