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摆上本部门、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计划。省体育局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傅国良局长任组长,李舜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陈正湘、孙平波、李贵、罗桂香、唐九红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宣传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与科技处、体育经济处、人事教育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省体育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宣传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省体育局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确定专门人员开展工作,并加强专题学习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继续巩固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基础上,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要结合实际,积极借助大型赛事和全民健身周等活动的社会效应,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媒体介入,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五)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省体育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共同使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工作有:
1.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体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计划和措施,要保证领导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人员落实、经费有相应保障。各部门、各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要及时报送省体育局“五五”普法办公室。
2.编写体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教材。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政府“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省体育局“五五”普法办公室将组织编写一本体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