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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体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 (湘发[2002]15号)精神,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依法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投放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40%用于竞技体育,专款专用。
  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体育事业、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的资助。
  加大重点扶贫开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的扶持力度。
  9.加强体育法制建设
  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制订出台《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训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规范管理全省体育事业;配合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部门加大体育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体育违法行为。
  10.加强科学文化建设
  加强基础文化教育,提高体育系统职工和运动员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专业技术素质。
  扩大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兴建图书馆、教学综合楼,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师资,完善专业设置,扩大招生率和毕业生社会就业率,建立较为完备的教学、科研和就业体系,提升办学层次,建成融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科研于一体的示范性体育职业学院。
  加强体育科研建设。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体育科学研究所(室),各体育运动学校建立和完善选材测试科研室,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科研人员。
  加大对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的投入,逐年添置和更新仪器设备,改善重点实验室条件;设立科研基金,鼓励科研人员进行应用性课题研究;加大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高水平的体育科技队伍。
  扩大湖南省体育专科医院规模,成为对内为优秀运动员服务,对外为社会服务的品牌医疗单位。
  11.加强体育宣传与理论研究
  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营造有利于体育发展的舆论环境,增强全民体育意识,普及体育科学知识。
  加强体育文史研究,完善《湖南体育》网站,保持《体坛周报》发行量和市场占有量在全国同类报刊中的领先地位。
  加强体育理论建设。针对湖南体育发展方向、全民健身发展规律、竞技体育发展目标、体育产业发展前景等课题组织专题研究,探索规律,制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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