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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体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积极培育体育市场,鼓励体育生产和经营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和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结构合理、门类多样,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相关产业为补充,多业并举,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体系。
  加强全省体育市场的宏观指导。成立湖南省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湖南省体育产业协会、湖南省体育经纪人协会。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广泛开展体育竞赛、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中介活动。鼓励私有资产进入体育经营领域,支持发展民营体育产业。
  依据省政府公布的体育项目,加强与省直经济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用足用活文化产业政策,加强体育市场和商业性体育活动的规范管理,实行体育服务认证制度,促进体育产业协调有序发展。
  积极引进和组织高水平体育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竞赛的宏观调控和监管;鼓励和支持社会举办各种体育竞赛,扶持、培育和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按照彩票市场的发展规律,建立体育彩票的高效管理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品牌建设,扩大销售网络,积极采用新游戏品种,力争每年体育彩票总发行量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
  加强对郴州体育训练基地、衡阳航空运动学校、湘潭航海运动学校、贺龙体育馆、省人民体育场的管理,盘活资源,搞活经济。做大做强做活湘体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努力争取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将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化建设和提高城镇品位的规划之中,改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
  配合国土、城建、规划等部门依照国家对城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加强城乡社区公益性体育设施和城市骨干体育场地建设,逐步使城镇人口公共体育场地占有面积达到人平0.8平方米;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拨,并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在城市居民区和农村乡镇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设施。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应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到2010年,市、州具有能承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国际单项体育比赛的功能齐备的体育中心,县、市、区具有较为完备的体育设施。
  加大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力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场馆设施运作新机制,使其成为健康、科学、文明的窗口。
  加强对已建和在建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禁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及任意改变其用途的行为。鼓励民营和个体资本建设和经营体育场地建设,提供优惠政策。
  8.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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