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紧急情况下,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可越级调度应急机动通信系统。
(6)省通信管理局所属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集团总部在领导指挥上出现交叉时,应以省通信管理局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为主。
(7)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在组织执行任务时,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任务执行信息上报流程见下图:(略)
4.3.3 通信联络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通信联络应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涉及国家机密或向国务院上报有关情况时,应采用保密电话、传真联系。
4.3.4 应急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任务完成后,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任务结束。
任务结束流程见下图:(略)
4.3.5 调查处理与监督检查评估
根据《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规定,信息产业部负责对特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重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对其他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授权,由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新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发布信息。
5.善后工作
5.1 情况汇总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省通信管理局及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汇报工作。
5.2 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