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
(兰政发[2006]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兰各单位: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针对我省目前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进展缓慢,基金收缴率低,与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实际,下发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18号),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面”)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基础,也是适应就业结构变化,缓解资金收支矛盾 ,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的需要,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市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应参保人群还没有纳入到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工作不够重视,宣传不到位,扩面机制不健全,措施不落实,工作主动性不够等等。为此,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的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迅速开展社会保险扩面的专项活动。各县区,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把扩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划片包干,层层落实扩面目标责任制。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于2006年底以前持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进行申报缴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公安、交通、城建、安监等部门及工会组织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研究分析情况,统一协调行动,推动扩面工作的开展。
二、 明确目标,抓好重点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编织社会“安全网”的既定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扩面工作的重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