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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命名2006年度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命名2006年度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决定
(兰政发[2006]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驻兰部队:
  2006年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中央、省属在兰单位,驻兰部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兰州,突出“以人为本,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环境”的主题,积极投身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家园,勇于参与创建“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活动,推进了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行业绿化和机关庭院绿化的协调发展,使城市绿地总量逐年增加,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为优化兰州市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做出了贡献。为了鼓励先进,激励全市人民继续积极投身于国土绿化事业,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命名兰州交通大学等9个单位为2006年度“花园式单位”,天庆嘉园等3个小区为“花园式小区”。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小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精品。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和驻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为构建兰州人与自然和谐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兰州市2006年度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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