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1.综合运输工程。

  高速公路工程。(省交通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轨道交通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港口航道工程。(省交通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机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能源保障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3.水利建设工程。(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自主创新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现代重化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服务业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农村建设工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省农业厅、水利厅、海洋渔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环保生态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省环保局牵头)

  生态环境建设。(省林业局、水利厅、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文化发展工程。

  教育体系建设。(省教育厅、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省文化厅、科技厅、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平安保障工程。

  指挥、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公安厅、交通厅、农业厅、水利厅、信息产业厅、卫生厅、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应急办、人防办,省地震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省卫生厅牵头)

  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民政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制订计划,落实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分工,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于2007年2月3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抄送省府办公厅。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