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气象信息共享工程,提高气象资料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信息采集和传输网络平台,实现气象综合观测、预测预报、信息服务和技术共享。依托国家高性能计算机应用中心、省气象信息网络共享平台以及电子政务平台,促进大气、水文、海洋、环境、航空、生态等领域信息数据共享。
(三)建设气象预报预测工程,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能力。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无缝隙化”进程,推进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警预报预测系统建设。抓紧完善专业气象预报系统和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研究珠三角城市群及重要城市的内涝预警预报模式,实现城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科学发布。大力开发华南高分辨区域气候模拟系统,做好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气象合作,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联防和应对能力。
(四)建设公共气象服务工程,提高气象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涵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公共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气象服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建立健全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御技术服务体系。开展广东省精细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建设粤西南及粤北山区气候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加强交通气象保障,发展公路、铁路、内河和海上航运等专业气象监测网。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重点建设雷电综合监测网、雷电灾害信息管理系统、雷电预报预警系统、广州雷电灾害防护技术实验室及野外试验基地。加强空间气象保障,加快建设空间天气监测数据接收平台,发展空间天气预警预报业务。开展大气成分研究工作,建立大气成分观测网,提高对灰霾等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服务能力。
(五)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工程,提高气象应急反应能力。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应急综合气象监测水平,加快建设移动综合气象观测应急服务系统以及县、乡(镇)、村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防御和处置提供及时、高效的气象保障服务。
(六)建设气候资源开发工程,提高气象资源利用能力。加快建立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估体系以及遥感和地面生态气象立体监测系统,重点抓好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网和数据库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沿海环境和珠三角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评估,加强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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