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粤府[2006]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中国气象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省气象事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气象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全省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90%,对重大气象灾害的捕捉率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比2005年提高10%,将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时间提前10分钟,基本实现定时、定点、精细化、无缝隙化的气象预报,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国前列。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国内领先地位。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综合气象观测工程,提高准确把握天气气候实况能力。以农业、海洋以及珠三角城市群气象观测台(站)为基础,加快建设新一代气象卫星监测接收处理系统,完善天气雷达网、自动气象站网、风廓线仪网、雷电监测网、农业及生态监测网建设,形成完备的综合立体气象观测体系。加大海岸自动气象站建设密度,逐步形成全省海-气相互作用监测网。大力构建珠三角城市群气象探测网,以2010年亚运会气象服务为契机,建立工程气象观测体系,加大对赛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气象观测密度,提高重大活动气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