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06年“千百工程”放心店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放心店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06年“千百工程”放心店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放心店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渝供发〔2006〕159号)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供销社:

  为了积极参与新农村“千百工程”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市供销社在农村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放心店,方便农民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按照市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经市总社研究,从市财政“两社两化”专项资金中切块部分资金,专项用作建设放心店的以奖代补资金。现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和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2006年各区县放心店的以奖代补资金,市总社财务处已分别于2006年10月20日和12月26日拨付到各区县供销社的财政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见附件一、二)

  二、以奖代补资金必须专款用于放心店设施设备的奖励补助,不得挪用、挤占。各区县供销社必须将资金分配、用途、效果张榜公布,接受农民和社会的监督。

  三、“千百工程”放心店以奖代补资金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放心店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原则上是根据各区县“千百工程”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并结合当地供销社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各区县供销社一定要根据本区县“千百工程”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既要确保任务的完成,又要保证放心店的质量。

  四、各区县供销社应建立“千百工程”放心店以奖代补资金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提高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各区县供销社于2007年3月30日前将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果等情况,分别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总社合作指导处。邮箱:hzcsgx@cq.gov.cn。联系人:吴涛、胡文辉。

  附件: 1、2006年“千百工程”放心店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2、200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放心店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2006年“千百工程”放心店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